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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必须做到“五个结合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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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.是"虚"与"实"相结合,紧扣本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创建。怎样使文明创建工作由"虚"变"实",最重要的就是紧扣单位本职业务工作来进行,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之间关系的问题。紧扣单位本职业务工作,其实质就是要通过创建工作,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转变作风,提高素质;爱岗敬业,树立文明高效的形象;规范行业行为,不断提高本职业务工作水平。创建工作还要结合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、工作、生活实际,积极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在创建中,要时时把着眼点放在与群众利益相关、为群众所欢迎的事情上,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。

  二.是"专"与"群"相结合,充分依靠群众抓创建。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,既是创建者,又是受益者,创建工作只有走"专"、"群"相结合的路子才可能取得成效。首先,要全员参与抓创建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到规划决策,小到计划、安排的制订、实施、监督、反馈都要动员群众参与,使群众知晓,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实践。其次,要围绕群众抓创建。要在提高干部群众思想、文化、道德、文明素质上下功夫,通过创建使整个单位、系统、行业整体素质得到不同程度提高。第三,要突出服务抓创建。在创建中抓好服务,在服务中抓好创建,大力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。如是,创建工作才会深入人心。 |

  三.是"硬"与"软"相结合,促进创建工作全面发展。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文明单位的标准可概括为"五化",即素质现代化、管理规范化、创建细胞化、办公自动化、环境整洁化。干净、整洁、舒适、优美的工作、生活环境,现代化的办公设施,这是文明单位的硬件要求。但文明单位更重要的是单位心齐风正,职工、群众素质高,创建活动经常深入,细胞建设富有成效,单位社会形象好。因此,我们在具体创建中,要努力做到硬件、软件建设一起抓,重"硬"轻"软"或以"软"代"硬"都不可取的。 「

  四.是"扬"与"弃"相结合,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创建载体。创建工作是不断发展、不断探索的实践活动,必须紧扣时代的脉搏,依据形势的变化,结合单位实情,改变过去单一枯燥的方式方法,保持创建工作鲜活的生活力。要采用灵活多样、丰富多彩、寓教于乐的创建形式,吸引群众参加,使群众在活动中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增强活动的吸引力;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状况和工作实际,设计自己的创建形式,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。只有这样,创建工作才会受到群众的欢迎,起到应有的效果,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才会异彩纷呈、充满活力。

  五.是"创"与"管"相结合,形成持之以恒抓创建的机制。创建文明单位是一个复杂、艰苦的过程,而保持文明单位荣誉、巩固文明建设成果的任务更重。当前,在一些单位,普遍存在重创建轻管理的问题,创建中工作具体扎实,荣誉得到后放松管理,工作一落千丈;还有一些单位,创建思想不端正,不重视平时基础性工作,热衷于搞"突击"式、"运动"式创建,使创建真正流于形式,损害了创建工作的严肃性。为此,主管职能部门要建立科学管理、长效管理的创建工作机制,使文明创建工作逐步实现经常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,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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